喜X旅行社/劉X辰

.『交通部觀光局來函摘要公佈』觀業字第0953002844號
喜X旅行社於95年10月30日舉辦「韓國4日旅遊」旅行團,派遣未具領隊資格之旅行業從業人員劉X辰君擔任領隊隨團服務,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6條第1項、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2項第3款、及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表第7條附表3第64項規定,罰鍰新台幣1萬元。

『交通部觀光局來函摘要公佈』觀業字第0953002845號
劉X辰君未經領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,領取領隊執業證,擔任喜X旅行社旅行團領隊隨團服務,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第1項、第2項、發展觀光條例第59條及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表第11條附表7第1項規定,罰鍰新台幣3萬元並禁止執行領隊業務。